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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造杀人犯第一季

    评分:
    0.0很差

    分类:欧美剧美国2015

    主演:史蒂芬·艾弗里,Danielle Ricciardi,Laura Ricciardi 

    导演:Laura Ricciardi,Moira Dem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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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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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情介绍

      30年前,他被冤入狱..被关18年终于因为新的DNA证据被证无罪...结果刚提出3600万赔偿却又再次成了血腥杀人案的唯一嫌疑人被判终身监禁...究竟是真的有罪还是警方栽赃陷害? 纪录片播出之后,已经有15万人为他请愿..虽然判决已经论定. 但是真相却永远没人知道.

     长篇影评

     1 ) 一个绝佳的小说题材

    日记

    刚刚看完纪录片《制造杀人犯》第一季,打算紧接着看第二季。

    第二季一开始就提供了更多的证据,证明这是个惊天阴谋和可耻冤狱。

    现在我想写一部小说了,整件事在我脑子里变得如此清晰,包括不少有趣的细节。这件事最大的问题是,无辜的人还在坐牢,那么真凶是谁?如果这是在拍电影,那么这个真凶出场的时候只能做虚化处理,人们无法看到他的真容。

    但是我确信真凶依旧逍遥法外,而坐牢的艾弗里先生和他的侄子是无辜的,他们被整个司法系统和无耻媒体陷害。这件事让人睡不着觉,吃不下饭,因为你可以保证一生不犯罪,但你不能保证你不会遇到从天而降的罪名。

    模棱两可的法官,严重不遵守职业操守的检察官,跟公诉方联合起来给被告治罪的三流律师,栽赃陷害的警察,还有之前好几年都对证物不管不问,一旦需要对无辜的人定罪,立刻就能提供技术协助的FBI。比起仍然逍遥法外的不知名的真凶,这些自诩正义的家伙更可怕。

    都说这个案子里的几位一流的辨方律师是好样的,他们肯替蒙受不白之冤的人发声,但是他们依旧收取了高额委托金不是么。人们很少知道,美国历史上有一些真正高尚的律师,免费给当时绝对不受欢迎的案子辩护,那就是替逃亡奴隶辩护,比如林肯的国务卿苏沃德,财政部长蔡斯,纽约市的约翰·杰伊二世等。当然苏沃德和蔡斯做这些事的时候还年轻,还不是林肯的内阁。

    这个纪录片真是激发了我的创作热情,因为我从来就是因为看到有人蒙受不白之冤才想要写作。也许我的创作题材能因此拓展一点。尽管有智慧的人都说应该坚持写一部小说,一部小说没有写完就不要开始新的项目,但是我要抓住机会,因为灵感是稍纵即逝的东西。

    写这个小说跟写历史小说一样,都是一个调查的过程。里面有各种证据,各种线索,想必要耗费巨大精力才能真正的捋清楚,直到可以写成小说。也许我会每天抽出一部分时间做这件事。

    之前忘记提到一件事——这个凶杀案的受害者家属的代表看起来也是又蠢又坏,给人一种感觉,那就是他们根本不在乎嫌疑人是不是真凶,逮着一个算一个,只要能把逮到的这个人治死就行。其实,我有理由猜测受害者可能就是自己家的人杀死的。

    跟可恶的公诉方一样,我想写的小说,只是建立在证据上的猜测而已,区别是公诉方编造的故事有着邪恶的目的。

     2 ) SA的命中注定——基于Making a Murderer10集纪录片的观后感

    本影评有剧透。建议看过10集纪录片之后再看以下内容。

    文章较长。

    观看来源:http://www.bilibili.com/video/av3648284/

    DL:http://pan.baidu.com/share/link?uk=1868385047&shareid=1655345021&third=0&adapt=pc&fr=ftw

    只看了一遍,每一集中边看边记录了一些想法。

    不讨论美国社会和阶级,也不讨论每个人物的背景,也不涉及政治环境和差异,更不牵扯本朝状况。

    第一集主要回顾SA1985-2003年的牢狱生活是如何产生并发展到最后被证实是一桩冤案的。拍摄者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证明两件事,一件事是SA并没有犯下MANITOWOC县警局认为强奸和谋杀未遂罪,更为关键是展现出在SA入狱后的18年,从案件的受害人、SA的表妹AKA MANITOWOC县警局副警长的妻子(代表了证人)、警局成员、地区检察官、法官等系统内的参与者们在整个案件中的作用,这是为了让看到纪录片的观众都知道,参与案件的系统参与者都在案件的发展过程中做过不真实的陈述,这对后面九集的拍摄定下一个基调,让观众在审视这些系统参与者的陈述时,首先在心里面打一个问号,这对整个纪录片的播放有着指南针的作用。这样的做法没有违反事实,案件真正的罪犯留下阴毛根部的DNA证据证实了SA的清白,同时也证实了以上系统参与者的行为和陈述存在诚信问题。根据知乎中高频推荐的童瑶瑶回答(来源://www.zhihu.com/question/38921503/answer/81295290),该DNA证据是Steven第一个案件的受害人Penny berntsen甚至写信、电话给地方检察官Jim Fitzgerald希望尽快可以重新密封送到实验室,可惜Jim根本不理会。一直到了2002年的9月16日,Jim 在新一期的地方检察官选举中落败的6天后,出于对州政府的报复,重新密封证据之后终于将证据盒送交到了威斯康辛犯罪实验室。这一点便已经超出了诚信的范畴,将人性中贪婪和自私自利完全放大出来,这更是SA冤案中不同系统参与者所做陈述的基本出发点。所以,这里应该强调的不再是他们的诚信有问题,他们所有人都存在诚信问题,他们的陈述并不可信,他们思考问题的出发点,都是自私自利的。单就这件案子中发生的事情来判断他们日后说的每句话都是假的,或者他们的陈述说法有很大的几率存在诚信问题,都是属于一种刻板印象,即抛开了日后T案件事实而直接质疑系统参与者的可信度,事实上这是SA的主要逻辑,同时也是支持SA案件中存在阴谋论的人的主要逻辑,而我个人则认为这里面并不存在阴谋论,SA的冤两次案,都是基于人性中的那部分自私和自利而导致的。在整个第一集中实际上已经表明了SA冤案(1985-2003)中的几个焦点问题,即整个Avery家族内部中存在的家族成员智商问题、成员之间不和睦问题、家族与县警局的内部关联问题、家族与社区之间的关系问题,这些问题的答案或许能回答SA冤案以及后续T案中的种种不能理解问题的答案。此外,SA冤案澄清之后系统内部的参与者,除了SA主动原谅了受害人外,SA采取民事诉讼的方式去试图惩罚这些参与者,但是还没有实现他的赔偿目的便进入了T案。一般而言,一个经历了19年冤狱的人在这段时间内应该很清楚了解到这个系统内的运作究竟是什么样子的,考虑到SA的智商只有70,他可能在这18年内还是搞不清楚为什么会陷入冤狱,出狱后无论出于何种考虑,不再追究此事是对自己日后生活的最佳选择(尽管自己的家族在整个社区内的融合程度并不高,自己家族的产业也足够自给自足的生活下去,但是人是社会性动物,人为了自己的安全而选择群居,同时也要服从于群居生活下的威权和规则),毕竟自己还要在这个给自己造成冤案的警局下度过余生。他选择让县政府付出高额经济赔偿的动因在于这个系统并未给予他应有的道德尊重和心理补偿,即对冤案中的系统参与者予以公正的刑事处罚。这个选择符合“我付出了什么,你也要付出什么”的公平交易逻辑,正是这种不公导致SA的民事诉讼,这里并非说SA的选择有错误,而是展现出SA冤案中系统中最为缺失的部分——违反系统原则的惩戒措施,正是这部分的缺失导致了SA和整个Avery家族的悲剧。

    第二集中,SA以违宪为由控诉县政府进行经济赔偿,在律师看来这跟赔偿数字的大小无关,而是要通过这种方式检查清楚系统参与者的栽赃、陷害、渎职的行为。赔偿数字越大,引起的关注度就越大,但是考虑到该县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这个赔偿无疑是要县政府破产,这就从根本上加剧了Avery家族和县政府和警局的关系,更加剧了他们与当地社区的关系,因为这一赔偿请求的成立无疑给当地社区群众的生活带来更大的负担,会造成Avery家族在当地社区的“吸血鬼”形象。SA在T案中的获刑关键是12人陪审团的一致决定,由于12人陪审团是MANITOWOC县的居民组成,从人性的角度上讲,SA本身就有暴力倾向和入狱经历,属于典型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把他关回牢狱里会让当地社区的人受益;从日后的地区经济发展上讲,SA在T案中若再被冤枉,谁也不能保证他会提出更高金额的经济赔偿,这对MANITOWOC县的所有人都是巨大的潜在伤害,没人愿意为一个警局的错误付出代价,让自己余生始终拮据。在这一集中,SA的18年冤案中的种种疑点都被洗了出来,主要矛盾的箭头指向了Lenk和Colborn,两人在SA冤案的取证以及后续的真凶归案为SA洗冤脱狱中扮演了不合规甚至渎职的角色,这些问题的事实都很清楚。这一过程体现出纪录片想表达的观点,即县警局以及地区检察官就是要陷害SA并且破绽百出,但是他们所有人都不用承担SA冤案中的成本和责任,这是系统失败的重要体现,回到了第一集的主题。当SA再次陷入到T案中,经过媒体的报道,所有支持过SA的人都不会再坚持认为SA的清白和无辜,最为主要的是SA本以获得州长的支持要推出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司法改革法案,SA陷入T案后不仅让该法案的通过显得难堪(T案案发11月3日,Avery法案通过是案发前两日,相当于Avery法案是空白法案,没有执行力和说服力),更重要的是给州长的政治生涯带来巨大的阴影和损失,因为SA陷入T案的这一事件对其公众形象和主推的改革法案都是一种讽刺和嘲笑。SA在本集最后说的是他是无辜的,只是不知道多久才能洗清这一次冤案。

    第三集一开头就说了州政府在SA法案推出失败后和SA产生矛盾的现实,Avery法案不能帮助SA再次脱狱,同时州政府也中断支付误判赔偿,很多人都会认为赔偿的钱是主要因素,但是从高于经济的角度上讲,Avery法案的推动失败对于州政府系统内部组织和外部形象的损失,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更广义上看,该州推动的Avery法案本应该成为其他州和联邦政府改革的一个标杆,但是SA的剧情反转又迫使其他州和联邦政府不会再轻易去尝试有关洗脱冤案的司法改革,特别是推出以冤案典型人物为背景的法案,将会慎之又慎。第三集叙述了SA在T案中的对自己极为不利初审,SA的罪恶形象被媒体放大,MANITOWOC县上不同人群对SA案件的反应等等,体现出了当地的政府、公众和媒体对SA和Avery家族成员的不满态度,这也为最后SA被12人陪审团判定一级谋杀罪成立奠定了基础。SA案聘请了威斯康辛州最好的脱罪律师,Dean和Jerry,用政府赔偿的40w刀支付了他们的代理诉讼费,后续几集的纪录片也体现出了两位律师的物有所值。BUT,两位律师并没有足够的“说服陪审团”的证据来证明SA的清白,这也是SA被宣判有罪的主要因素,两位律师可以将控方的证人和证据辩驳的哑口无言,但是却没有办法让陪审团相信这些证据是无效的。原因在于,纪录片中也反复提到了,无论是陪审团还是MANITOWOC县的其他人,他们心中都已经有了确定的答案,SA应该进入监狱并且不要重返社会,无论是否有罪。SA侄子Brendan的狗血故事,以及县警局在未来4个月内的取证行为,都是为SA在T案中的戏剧成分添加的配料。再把故事回到第一集,Avery家族成员的普遍智商低到本朝观众无法理解,从另一个侧面佐证了Avery家族面临的SA带来的痛苦的一种必然性。(传闻是Avery家族有着悠久的近亲婚配史,无论是否是真,值得引以为戒。)

    第四集展现出Brendan在与特别检察员Wiegert和Fassbender、律师Len及其调查员O'Kelly的交谈中被牵着鼻子走的傻帽剧情。很佩服纪录片的拍摄者能够拿到这么多相关的材料,来还原这些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在这里面,每个系统的参与者都在逼迫智商不足70的Brendan做出符合他们引导的臆想并将其化为证词,无论是否具有可信度,这些都为攻击SA提供了“超出他们预期”的支持,其手段低劣不仅让本朝观众开眼,也让大洋彼岸的群众亮瞎狗眼。在看这集的过程中,我想Brendan的所作所为只能引起观众脑中始终浮现SB两字。这一集体现出许多系统漏洞,包括未成年人(可能16岁的Brendan适用成年人法律,这需要由具体的威斯康辛州法律判定)在监护人和律师不再场的情况下接受调查员询问,系统公派律师的所作所为以及律师的调查员在案件调查中的角色和作用,一切均不遵循无罪推定和被代理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就是要Brendan提供对自己和对SA不利的证词,来证实自己有罪并同时正是SA有罪,这些漏洞是让人不寒而栗的,因为没有人知道一个让人寄予希望的系统的最终目的是让自己陷入牢狱之灾。Dean和Jerry在本集最后找到了存有SA血液的证物盒子并发现了紫色试管上的针孔,更加坚定了SA被陷害的判断,在满心欢喜后决定以此为突破点反击控方的指控。

    第五集一开始控方要求排除血液样本作为证据,显然是狗急跳墙的行为,法官拒绝了这一申请,控方便申请了FBI的介入,这一点看似控方在自寻死路,但是却十分高明。法庭看重证据的可信度,证据的可信度的重要来源之一是证据提供者的可信度,FBI无疑是美国在犯罪调查界中的最高权威,经由FBI检验并提供的化验证据,是极具可信度的。FBI提供的化验结果也是SA被判有罪不容忽视的一个因素。相反,Dean和Jerry希望以此为突破口来说明该试管的血液和T案死者车内留下血液的一致性是县警局的构陷,是无法成立的,理由很简单,他们没有证据来证明县警局的某人对证据动过手脚,尽管紫色试管看上去存在证据可信度上的瑕疵。这个Denny攻击策略其实很不聪明,它不能削弱甚至消除该证据被法庭采信的可能性,同时增加了自己在法庭中无证据指责县警局构陷SA的潜在风险,在采取这一策略时,如无明显把握,这应该是没有选择的选择,只是Denny策略一直延续到最后的庭审。这一集中SA的罪名从Brendan被捕后的6项罪名减少到了4项,而事实上只要SA的第一项一级谋杀成立,控方便赢得了胜利。这个问题不能说是系统漏洞,但是造成了控方与辩方的不对等地位是十分显然的,特别是在证据不足的冤案中,辩方需要逐一证明证据的不合理性以一一击破控方指控的多项罪名,而控方只需要得到其中一项罪名便能够获取胜利,这显然有失公平,但是在程序上没有毛病。此外,Brendan的弟弟Bobby(应该是Dassey家庭三个孩子中看上去智商最为正常的)在庭审中的表现也回到了第一集体现出的主题背景之一,即Avery家族中成员之间的关系并不和睦,会让SA在庭审中占据十分不利的地位。这一集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法官在第三者责任审前听证会上判决辩方不能提供除了Brendan以外其他的嫌疑犯,这也就卡死了Dean和Jerry的Denny的辩护策略,他们只能就现有的证据进行分析,而不能提供其他案件受害人和施害嫌疑人的有关线索(受害人的前男友、室友、亲属等等),因此,除非T案中出现了SA在1985-2003年冤案中出现的真正施害人落入法网的情况,SA的冤案很难有转机。此时,Dean和Jerry在对县警局收集证据的所做所为进行辩论和抱怨,没有实际意义。这又涉及到系统中另一个没有毛病的漏洞,即警方是否动用群众进行搜查取证?根据搜查小队的说法,他们是自发的搜索没有警方参与和指导,这就撇清了警方在初次搜查出被害人SUV证据上陷害SA的可能。BUT,重要的瑕疵在于,搜查小队的关键组成人员包括了可能实施犯罪的前男友、室友和相关亲属,这些高度敏感的人参与其中,很难撇清他们在搜查SUV中篡改证据的可能性,但是法庭在日后的第三者责任听证会上拒绝了提供其他嫌疑犯,审查SA入狱前被人篡改证据的可能性和入狱后为其进行寻找其他凶嫌的可能性都被排除了,SA在T案中的胜诉的希望就这样被前一刀后一刀的卡在了紫色试管证据是否被篡改,以及陪审团对所有案情和证据的可信程度的判断上。

    第六集体现出县警局三番五次进入SA的住所搜查到的具有高度可信度瑕疵的证据,其时间跨度长达4-6个月之久,很难让人相信这些证据在法庭上的可采纳概率。从这集开始,Dean和Jerry在庭审上的表现不禁让人拍案,让证人回答问题高度紧张并直至无言以对。尽管如此,只要SUV证据具有可信度,并且SUV上的血液证据和紫色试管证据之间不存在关联的问题被FBI证实了这两者之间不存在关联,SA基本上在证据可信度上失去了优势。Dean和Jerry在这集里面的表现很值得反复观看。Brendan的继父Scott、弟弟Bobby在这集中出现并做了对SA不利的证词,并为彼此做了不在场证明,这让天朝观众很难想象,这是一家人,哪有一家人回去法庭作证,就会让自己的亲属甚至自己的儿子从未犯过的罪行去佐证并让他们锒铛入狱?佐证了第一集中Avery家族成员关系不和睦的问题。Dean和Jerry在这集的末尾决定以县警局的Lenk和Colborn作为栽赃SA的始作俑者为出发点,实际上也是一种几乎绝望的方式,连Dean和Jerry自己都说没有那个律师会迫不及待的想去证明警察制造了冤案,因为这么做给被告带来的风险是不可估量的。

    第七集中,Dean和Jerry证明了MANITOWOC县在明确表示推出T案调查后,其成员Lenk和Colborn在T案后续几个月中的关键证据搜集都有参与的情况,这是显著的违规,两位律师希望以这样一种方式消除SUV车钥匙、11个弹壳和弹头等证据的有效性。但是,话题重回第五集的最后,SA在T案中胜诉的希望不是引起所有人对县警局这几个Bad cop的怀疑,而是关键证据SUV血迹和FBI证词的可信度。FBI出庭作证了SUV车上的血迹没有EDTA,即SUV血迹并非出自紫色试管。而此时Dean和Jerry想反证FBI的积极介入有行政程序上的瑕疵和不合理,显然对FBI证据的公信力没有削弱和消除,甚至会增加陪审团对FBI证据的重视,认为这是SA律师团队的狗急跳墙。这里面存在一个系统上的矛盾,即证据的可信度重要还是陪审团的意见重要?个人倾向于后者,陪审团12人中的每个人都对证据的可信度有自己的看法,Dean和Jerry希望通过证实Lenk和Colborn在T案取证中的违规操作来证实其证据是没有效果的,但是他们的努力用错了方向,他们没有说服陪审团相信SA没有犯下T案中杀人强奸焚尸的证据和辩护。从系统公正的角度上讲,证据在客观上的可信度始终是第一位的,证据的来源若有瑕疵理应不被采纳,如上所述,哪怕钥匙、弹壳、弹头的证据都具有瑕疵,SUV和紫色试管的证据都在程序上被认定是坚实有效的,哪怕Dean和Jerry的辩护再精彩,SA依旧是处于不利地位。从系统中以陪审团意见为判定是否有罪的角度上看,SA在证据上和陪审团影响力上,都已经早早的处于不利地位了。

    第八集呈现了控方和辩方的最后的庭审辩论,控方的刻意抹黑和辩方的据理力争都崭露无遗,各路观众在看后必定会在心中有个123。来自MANITOWOC县的12人陪审团来决定SA是否有罪,其中发生了陪审团成员因家庭因素退出的状况,真实原因有待考察。根据后续的Dean和Jerry的消息,陪审团在最开始是7人认定无罪,3人认定有罪,2人不表达意见;在一人退出陪审团后,递补一人进入陪审团组成新的12人陪审团,陪审团在第二天提出要重新阅读Bobby的全部证词被法官拒绝,在经历了四天的陪审团合议后,陪审团认定SA一级谋杀成立,毁尸不成立,非法持枪成立。这一结果让所有相信SA是清白的人心碎,而这个结局又恰恰是可以预料的,从纪录片的一开始,就已经展现出SA在T案中失败的结局的端倪。基于这一审判结果,系统参与者有责任查清是谁在T案中犯下了毁尸的罪行,本集末尾提出了Brendan即将面临庭审,若Brendan被审判犯有毁尸罪,那么T案便成为了一桩完美的“案件”。

    第九集Jerry认为Brendan既然是SA在T案的幌子,那么他应该有可能最后无罪,这是一种很不切实际的想法,系统参与者是不会放过让这个案子变成完美的“案子”的想法。实际上,Brendan的诉讼相对SA的诉讼更为容易理解,Brendan智商不足,他前后证词不一,在案件中没有显著的物证证明他参与了谋杀、强奸和焚尸,一切都是基于他自己提供的证词。这集的戏剧性场面在于Brendan的表妹Kayla Avery的当庭翻供,将自己之前对Brendan不利的证词推翻,无法理解这是由于Avery家族的智商问题还是Avery家族内部成员的不和睦问题,导致了一场作伪证的闹剧的出现。尽管Brendan在这次出庭作证时说了发自内心的真话,依旧挽回不了他最初被引导出的不切实际证词到正的最终的结局,Brendan被自己的证词所害,陪审团决定Brendan作为帮凶一级谋杀成立、作为帮凶毁尸成立、二级性侵成立。匪夷所思的判决,给SA在T案中画上了一个并非100%完美的句号。至此,Avery家族彻底分崩离析,SA终身监禁不得提前出狱,Brendan为自己从未做过的罪行付出自己的余生(可能于2048年提前出狱)。这种判决,对于当事人,都是缺乏公正和说服力的,但是对于整个县和社区而言,他们少了一个具有攻击性的家族生存于他们中间,他们感到安全,哪怕那个杀人毁尸的人依旧存活在他们中间。Dean和Jerry最后说了句发自肺腑的话,一旦进入到这个系统被认定为是受惩罚的人,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第十集讲了SA在被判有罪后进行了多年的上诉,以及Brendan的新任律师为Brendan脱狱的种种努力。这一集体现出系统的公派律师的种种的不合职业道德的所作所为,这是需要所有人关注的问题,因为大洋彼岸的生活基准线以下的人群都是无力承担系统程序执行成本的,只能依靠公派律师走完这些程序,可以说,公诉律师是这些人的唯一希望,而在这个系统的运作中,公诉律师恰恰成为了这些人希望的终结者。从《绝命毒师》衍生剧《Better Call Saul》中,我们可以看出公派律师的另外一种生存状况,他们每次公派案件收益甚少,无法让他们尽职尽责完成委托人的委托,这种矛盾是系统性问题,需要很多人关注。本集中夹杂了很多花边新闻,如地方检察官Ken Kratz的性骚扰丑闻,但是这对SA案件没有实质影响(不禁想深深吐槽,这不同于本朝的XX区群众举报吸毒嫖娼曝光于强势媒体的做法)。纪录片以质疑系统失败为开头,以质疑系统失败为结束,SA依旧在等待属于自己的公正判决。

    没有完美的系统,所有的系统都有漏洞,需要所有的参与者去弥补,作为结尾,我想表达的是,这部纪录片不单单是体现出系统的失败,更体现出大洋彼岸的人和社会的生活方式,他们的思考和逻辑,他们在系统运作中的作用,SA的悲剧,是整个Avery家族和MANITOWOC县的人综合制造的,他将很难在有生之年回到他并不熟悉的废车场生活中,大多数时间只能活在自己更为熟悉的牢狱里。

    以上有不尽如意的地方请拍砖,有转载需求豆油我并注明出处链接。

     3 ) 他也许是个十恶不赦的恶棍,但他没有杀人

    “既然他是个恶棍,放在外面也会危害社会,找个理由把他关起来挺好的。”
    这是看完《制造杀人犯》之后一部分人的观点。
    按照社会上的标准来说,Steven Avary不算是个好人,甚至在大部分人眼里,他就是个混蛋。
    把家养猫浇上汽油活活烧死;拿着枪威胁平时相处不好的表姐;在纪录片里出现的前女友在纪录片播出之后发声说他对她屡次家暴并威胁如果和他分手就伤害她家人;曾和他一起服刑的狱友说Steven说过要专门建一个地方用来折磨和虐待女人。
    这些真实发生的和传言中的恶行,随便拿出来哪一条都让人不寒而栗。
    但Steven是个恶棍的事实,并不能成为当地执法机关制造伪证,陷害栽赃他的理由。

    这部片子在播出了短短1个月的时间就轰动整个美国社会,引起无数讨论和一片唏嘘。为什么?因为这个一向以司法制度完善健全自居,号称以无罪推论对待任何一个公民的国家,居然出现了这么大的丑闻。更因为很多美国人认为,如果应该保护他们人权和自由的执法机关成为了栽赃陷害的代名词,那Steven Avery和Brandon Dassey噩梦般的经历,也很可能发生在他们任何一个人身上。

    一些客观冷静的观众在看完这部片子之后,认真地从网上搜查到了纪录片中没有提到的不利于Steven Avery的证据:
    1. Steven Avery在事发之前屡次打电话给受害者的公司,明确提出要受害者去他家拍照。
    2. Steven多次用匿名电话打给受害者,以此掩盖自己的号码和身份。
    3. 受害者生前和同事说过她无法忍受Steven,并指出他有一次在她去他家工作的时候只裹着一条毛巾出来见她。
    4. Steven的DNA在受害者车盖上找到。
    5. 在Steven车库里找到的带有受害者DNA的枪壳出自他平常挂在床头的枪。
    6. Steven在事发之前买了手铐和绳子,和Brandon Dassey认罪时描述的样子吻合。

    针对这些证据,Steven曾经的代理律师Dean Strang在某次采访中解释说,由于整个拍摄过程所记录下来的庭审录像长达240个小时,纪录片导演在控制片长的前提下,已经做到了将控方和辩护方的最有利证据包括在内。而被忽略的这些证据中,有一些已经被证人证实无法成立,被法官驳回,或没有达到可以证明Steven有罪的程度 (采访的油管地址 //www.youtube.com/watch?v=2IpalmgaUKc)。

    也许有人认为这些证据可以间接证明Steven有犯罪动机,但是根据美国法律的“无罪推论”,想要定他杀人罪,是需要找到可以证明他杀了人的直接证据的。然而控方所提供的所有证据,都无法证明受害人是被他杀害的。

    按照常理来判断,在经历了几天的讨论过程,陪审团应该像《十二怒汉》中一样,因为无法找到确实证明嫌疑人杀人的证据,以Steven无罪来作出判决。

    然而,12个由当地人组成的陪审团全员通过,Steven杀人罪成立,判处终身监禁。

    后来纪录片交代,刚进入讨论阶段时,5个陪审员认为Steven无罪。但是有3个人,从庭审还没开始的时候,就已经认定了Steven有罪。于是,和《十二怒汉》类似,这5个人被说服,同意了有罪的宣判。

    根据后面的报道,陪审团中有几位和本案涉及的司法人员有直接或间接亲属关系。还有的成员,早已经根据Steven平时的品行和控方扭曲性的媒体报道,在开审前就做好了决定。

    在案件审理前就已经带有个人偏见的陪审团,恐怕是公正判决的最大敌人。

    片子播出后,有很多人惊呼,“我这辈子都不要去Wisconsin“。于是当地人站出来说,“你们根本不了解Steven Avery,不知道他平时的为人多恶劣,简直就是个变态”。

    他也许是个让人厌恶的混蛋,学校里教的自我保护课程也许就是为了防备他这样的人,大人们也许会教育自己的孩子永远不要接触这样的人。但是,到目前为止的所有证据都无法证明这个混蛋在这个案子中杀了被害人。

    不能证明他杀了人,那他就是清白的,就是被诬陷的。至少这是美国法律认可的事实。

    我无法控制地把Steven Avery的案子和Robert Durst的案子相比较。那个平时充满个人魅力的老头,杀了自己的邻居,肢解了他并弃尸,被陪审团认为是正当防卫,迅速恢复自由身。这个平时智商不高,平时品行恶劣的男人,在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他犯罪的前提下,两次被错判入狱。

    这样的差别到底是什么造成的?身份?地位?金钱?智商?这些都有。

    还有一点,大概就是因为Robert Durst是用善良外衣把自己丑恶身份隐藏的很好的凶手,而Steven Avery却是个不懂法律人情而把自己弄得声名狼藉的恶棍。

    他也许是个众人唾弃的恶棍,但他没有杀人。希望新的证据和他的新任律师能再次帮他重获清白。


     4 ) 心里从此被塞进了一块大石头

    我是一个非常非常喜欢电影以及各种优秀影视作品的人,这辈子看过的电影或者电视剧不能说非常多,但也绝不算少了,我从来没有写过一篇或者在公共平台上发表过任何有关影视作品的评论。原因不外乎两个,其一就是自身水平并不高,文笔也不好,知道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可能并不好,毕竟对于我这样一个从小到大作文几乎都是60分的人来说写一篇精彩的文章真的很难,其二便是懒,写这东西费神费力,还不一定有人看。之所以鼓起勇气写下这篇影评,是因为从来没有一部纪录片或者说影视作品给我带来如此大的冲击,是的,这部十集的纪录片我是一口气看完的,在我明知第二天需要早起的晚上,就是停不下来,熬夜通宵看完了这部片子。因为我知道我不看完的话我是无论如何不会感到踏实或者心安的,我之前并未看过有关这个案件的最终结果,我并不知道SA是否被判有罪,只是因为我想从法官口中听到not guilty这两个字。然而结果我们现在都知道了,在看完第八集法官宣读SA有罪时,我感到的是彻头彻尾的寒意,是实实在在的可以说是物理意义上的寒意,手脚冰凉,就像我之前说的从来没有哪部影视作品给我带来这么巨大的震撼,我甚至能够感受到当法官说出那两个字时SA的身体里有什么东西消失了,像是水滴落在一团小小的仍有余烬的火焰的声音,呲的一声,没了。
    看到这里你也许会觉得我是带着强烈的主观色彩和个人意见去看待这个案子的,我想说,是的。但是我并不是说SA是无罪的或者是有罪的,我感到的是一个人,一个穷人,在巨大的政府机器和司法系统之中的无力与绝望。正好前些天看完了《辛普森:美国制造》这部纪录片,对于合理怀疑以及无罪推论有个一定的概念和看法,对于美国司法系统当中所秉持的程序正义也有了某种理解吧。然而,在SA的案子里,我在观看的过程中冒出最多的想法就是:什么?怎么是这样?这怎么可能?WTF?你们在搞什么?在一个判例对审判结果可以构成一定程度影响的司法体系当中,作出这样的裁定,我不禁想问,这是怎么回事?
    在我看到的事实当中,我想说的是
    1.在TH(被害人)的丰田RAV4第一次被发现的时候,是被害人的家属,貌似是cousin还是什么发现的,在占地16公顷的汽车废弃厂里,用了10到20分钟的时间被发现了,而又正好是被害人的前男友告诉她们去Avery的废车场去搜索,而又正好给了她们一个数码相机,后来cousin出庭作证的时候,辩方律师问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这么巧,她说我觉得是上帝的指引,恩,上帝的指引。没错,这种巧合可能发生吗,是可能的,只是这个概率我想并不会太高。
    2.RAV4里的血迹,检方称车里的血迹是SA的,后来的DNA检测也证明确实是SA的,巧的是在辩方律师要求查看1985年案子的血液样本时发现样本被打开过,没人知道是谁打开的,真巧啊我想。在辩方律师要求检测血液里是否含有EDTA(防止血液变质的一种化学试剂,一般出现在被采集装在试管里的血液样本之中),而据知这种检测方法用时很长,一般需要几个月的时间,而FBI突然研发出一种新的检测方法可以再很短的时间之中检测出血液样本中是否含有EDTA,还是想说,真巧你们研发出来了。检测结果显示从RAV4之中提取的血液样本中不含EDTA,而后来辩方请来的化学专家明确表示,使用这种检测方法只能说明在这种检测方法下,没有发现EDTA是可能的,但也只是说没有检测出EDTA,并不代表不含EDTA。换句话说有一天你要出门发现钥匙找不到了,你在家中找了找发现并没有找到钥匙,但是你会觉得钥匙一定没在家里,肯定是在外面吗?我想每个心智健全的人都不会这样认为吧。贴一张国外网友的图片吧
    看看这个形状,不多说了,但这只能是猜测,并不能说明血液是后来

    3.作为本案最为关键证据的RAV4的钥匙,
    这串钥匙在之前6次的搜查中,从未被发现,在第七次对SA家的搜查中出现在了十分显眼的位置上,哇,这次是不是也是在上帝的指导下找到的,我记得检察官Ken在辩方律师怀疑警察栽赃的时候对陪审团说我对于这种怀疑感到非常愤怒,我们警察是非常专业,有着很高道德水平的队伍,我想说,真TMD专业啊,专业的警察在6次搜索之中没有发现这么关键的证据,这次就恰好发现了,我不知道这是哪门子的专业,打脸吗。请大家看这张照片
    ,从照片上看被害人TH拿的是一串钥匙,并非只有一把。局部放大来看
    。这。。是否也是应当考虑到的呢?更加令我惊讶的是,一把使用了多年的车钥匙,上面只有SA的DNA,连被害人的DNA也没有,请自行脑补黑人问号.JPG。
    4.检方称TH是在SA的车库里被枪杀的,并且在案发后5个月,2006年3月初还是2月28号我记不清了,在SA的车库里发现一枚子弹,magic bullet,推断TH是被SA射杀的,我又想说,哇,真的专业,案发时封锁现场那么久,没发现,现在发现了,我还是想说这不会也是上帝的指引吧。而后辩方问是否在车库中发现了被害人的血迹或者什么,答,并没有,那么我在想,SA如果是凶手,那么他一定是一个心思缜密,手法极其高超的的凶手,能够在近距离射击人类头部时将喷射出的血迹清理的如此干净,以至于后来辩方律师的调查员说即使专业的现场警方调查人员进行这种程度的清理也是不太可能的。而且根据他侄子也就是布兰登的证词,他在SA的卧室里对被害人进行了割喉,然而也是清理的干干净净。我想说两个字牛逼!那么我们回到被害人的车里,检方称在那辆RAV4里并未发现SA的指纹信息,可见SA的手法十分干练,不留痕迹,而就是这样一个可以说十分专业的凶手在清理了所有车内的指纹痕迹以及车库和卧室的血迹之后在车里留下了自己的血迹。???什么,做到这种程度了竟然犯了这种低级错误,而且自己拥有的废车场有着专业的处理车辆的设备足以让这一关键证据被销毁,而他还是没有这么做,就把车子放在那里任其可能会被发现,不仅仅是doesn't make sense,真是让人,怎么说呢,想不明白啊。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个久经沙场的老兵在一次与敌人关乎生死的的对抗中做好了一切准备却在最后时刻将枪口对向了自己,除非是自己一心求死,否则怎么可能嘛。
    5.我对县警局的疑问,为什么车辆,车钥匙,子弹,血迹这些关键证物出现时都有一个人在场,那个人名叫Lenk,
    也是在85年冤案中一个相当重要的警察,按照规定,他本人应该回避这个案子,但他依然主动提出搜查Steven的住处,汽车、血迹。我想说这么多的事实难道真的与案件本身没有任何哪怕一丝一毫的关联吗?没有,检方说道。

    还有一些诸如警官安德鲁,lenk证词时间线对不上,以及Bobby和他的uncle的证词与后来校车司机给出的时间不符,警官安德鲁在辩方律师放出的电话录音时的前后矛盾等我就不详细说明了,相信看过的人都有印象。
    检方在结案陈词中说道,我们的警察队伍是不可能做出栽赃陷害这种事情的,那么我是否可以理解为,陪审团做出的裁定是基于这一说法的,也就是警察毫无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不管有多少证据指向可能与警方有关,警察就是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因为我们的警察是绝对正义绝对道德绝对不会犯错绝对没有偏见的,恩,我们的警察就是这样的,就像地球是圆的而不可能方的。我再次震惊了,为什么啊,为什么警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啊,拜托,警察也是人啊,我真心希望有人可以回答我警察为什么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相信了解辛普森案的人都知道,辛普森为何被判无罪,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调查取证阶段证据收到污染,以及可能存在罪案现场的血迹是被后来加上去的,以及警察福尔曼的种族仇恨言论影响了陪审团的判断,有人要是说和这些没有关系,那么我想你自己都不会相信吧。在辛普森案之中,警察福尔曼最终被开除出警队,我想那么这是否可以说明警察之中也有不好的人呢。那么我在想在SA案的审判中你们是如何得到警察是不会犯错这一结论的呢?而后来的事情我想有人也了解到当时的检察官KK因为性骚扰被开除一事吧。多么讽刺。

    我们再来看看1985年SA因为误判入狱18年的案子吧,虽说不该把这两件案子放在一起看,但是,我想问问在座的各位,当SA因为新的DNA证据被判无罪之后,你们认为这件案子马村的警察以及DA有责任吗,如果你觉得这件冤案和他们没有关系,他们没有任何责任,那么我想你看到这里我只能说对不起,我浪费了你的时间。如果你觉得有责任,那么我想问,如果你是当时警局的相关人员,你认为当SA平冤出狱之后准备起诉你们,你们真的会摸着良心说在这个过程中保持高度的公正,没有偏见,没有一丝一毫的自我保护意识,就让他起诉呗,不管后果怎么样我都会承担吗?反正我不是,如果是,那么我想说,真的高尚,我感觉自己与你们比起来真的差的太远了,如果我是他们,那么我一定会想办法看怎样可以保全自己,而马村警局从上到下无一例外都是由这么多无私高尚的成员组成的。不过,我不信,问我为什么不信,因为我无法相信之前的庭审中频频出现前后矛盾,有着线索指向栽赃嫌疑以及可以说相当大利益冲突的警员都是品质如此高尚的人,你们信吗,我不说逻辑,不说理性,仅仅就在这件事上,你们以你们最纯粹的感性,或者说感觉来说,你们说他们是这样的人吗。而我希望,觉得他们是完全公正,没有丝毫不当行为的人,我想对你们说,希望如果说真的你们某一天受到了类似SA的事情,你们也能说出相同的话来。而陪审团的判决也是基于此,以警察不可能栽赃为前提而做出的判决,多么伟大的陪审团,也就是说陪审团的所有成员假想自己是那些警察,也会在那种情况下做到无比公正毫无漏洞。说一点非常个人化的东西就是我可能真的心胸太狭隘,见识的太少,不过说实话我没见过这种人,在我这一辈子里,我真的没有见过一个这么高尚与无私的人,而在我们的马村警局与陪审团里,所有人都是这样的人,说真的,长见识了。大概是最后2,3集,采访了在最后裁决一刻被迫退出的一名陪审团成员。他对本案也表示很遗憾,听得出来,他很愧疚,他对陪审团所做出的判决是有很大质疑的。在2014年又对其进行采访的时候可以看到很长时间镜头在拍摄他紧攥的手指,不安吗?愧疚吗?



    那么我还想问诸位一个问题,在你们看来,有没有可能凶手不是SA么呢,有没有这种可能呢?在我看来,是有的,那么为什么还能判有罪啊,说好的合理怀疑呢,说好的疑罪从无呢,说好的程序正义呢。不好意思,没有。

    我又不禁想起辛普森案中对当时一位陪审团成员的采访















    恩,这就是我们的陪审团,没有偏见,不失公颇的陪审团。

    我想说的是,并不是我觉得SA一定不是凶手,而是他在有可能不是凶手的前提下还是被判了有罪,为什么啊,我对美国的司法系统并不是很了解,但是据我所知,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只要公诉方没有100%的把握与证据,99%都不行,就不能判处一个人有罪啊,那么为什么判了SA有罪啊。万一,我是说万一真的不是他做的呢,每每看到SA的父母时,我真的感觉很不是滋味,你我都是有父母的人,假如SA是你,而真的不是你做的,我想那种绝望,那种心情,我真的不敢想如果不是他做的,他们所承受的一切。所有人都在说那么你想如果是他做的,那么假如我们放他出去他会继续危害社会,你只是被纪录片所误导,他们只给我们看我们愿意看到的,那么我想问,在判决的时候你们有没有想过不是他做的对他们一家的影响吗。有人可能会说,相比整个社会来说他们一家根本不值一提,不要忘了,你我都是某个家庭的成员,你我都有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我也想引用SA辩护律师的一句话“其实我真的希望是SA做的,因为如果不是,那他就太惨了!”
    那些说这部片的剪辑以及呈现的内容有所不完整,公诉方的一些重要证据没有被提及,我事后上网寻找相关信息,也看到这些所谓我证据,那么我想说对,这些证据表明有可能SA是凶手,但是,也请你们看看,也有证据表明SA并不是凶手。

    第一次写这么长的文章,可能会有些结构混乱,词不达意的情况,请诸位多多包涵,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可以留言我们一起讨论。

    没有人是自成一体、
    与世隔绝的孤岛,
    每一个人都是广袤大陆的一部份。
    如果海浪冲掉了一块岩石,
    欧洲就减少。
    如同一个海岬失掉一角,
    如同你的朋友或者你自己的领地失掉一块。
    每个人的死亡都是我的哀伤,
    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
    所以,
    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
    它就为你而鸣!
                                                   约翰·多恩

     5 ) 永远别放弃绝地反击

    2015年,美国有两部轰动一时的纪录片,一部是《纽约灾星》,一部是《制造杀人犯》。两部真实的纪录片在同一年连续释出,精彩程度击垮所有虚构故事,并且从两个截然不同的角度殊途同归,令观众悲愤绝望。

    《纽约灾星》的主角Durst出身地产世家,凭借雄厚的家族资源和财力,从三起血案中全身而退,在纪录片播出时仍逍遥法外,窃取不属于他的自由三十载。

    《制造杀人犯》的主角Avery智商70,来自问题家庭,23岁蒙冤入狱。18年后他重获自由,在和当地警局打官司的第二年,陷入一桩审理过程漏洞百出的凶案,再次入狱至今。13万人在白宫请愿仍无法干预司法进程,迄今他仍在服刑,为囚三十载。

    两年前我的震撼来自于Avery用十八年学到的重要一课:“穷就输了,穷人永远输。”

    但得知纪录片《制造杀人犯》第二季即将释出的消息,重新审视这个故事,我有两份新的思考:

    《制造杀人犯》的两位女导演从05年开始准备这部纪录片,整整十年,也就是世俗理念里女性最宝贵的青春,全部被奉献给了一桩冤案。她们表示拍这部剧的核心诉求,是向大家展示美国司法体系的失败。选择这条路的时候,没有人可以承诺她们,这十年的付出必有回报,正义终将到场。所以如果你在人生的某个分岔路,不妨思索一下,有没有某件事,是对你真真正正有意义的?哪怕你在十年甚至二十年,都可能无法得到答案。但我想说的是,你的所谓“青春”,在任何路径,都一定是会被浪费的。你要选择怎样去浪费它?

    另一份启迪来自主角Avery,智商只有70,出生底层的他,在无罪和疑似有罪的案件里,都不肯用认罪,去换取少量自由。我们无从得到上帝视角,暂且按下有罪与否不谈,真正令人敬佩的点在于,现在,他用少得可怜的智力,在监狱里自学了美国法律。一个已经用光了所有上诉机会,失去了一半的人生,被苦难击败了的人,仍没有被打倒,并且主动选择成为战士。你呢?

    我始终记得《哈利·波特》里面的一段话:“被拽进角斗场去面对一场殊死搏斗和自己昂首走进去是不同的。也许有人会说这二者之间并无多少不同,但我知道——这是世界上全部的不同。”

     6 ) 正义的伸张

    这是一部花费十年时间跟拍的纪录片,光素材就有700小时以上,编辑者将它定性为冤案并用大量详实的纪实内容来证明,为了令复杂的人物关系一目了然,经常可以看到图表、时间轴,简要说明、文书重点、顺序或插叙,条理清晰,整理总结素材的能力之高更是可见一斑。其中最为精彩的部分是庭审,因前期适当的铺垫以及优秀的剪辑令本是枯燥的拉锯战变为一个个激动人心的精彩据理力争。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如此不可思议的事情竟然真实且正在发生,司法体系的漏洞、被告人的单纯与无知、人们的偏见、媒体的渲染、“可能”存在的坏警察等等,造就了这一切。正义是存在的,但正义能否得到伸张,可能真的需要时间以及来自各方面的努力。这部纪录片的播出得益于《纽约灾星》的成功,但较于后者是报道一个真正的坏人,而前者是让公权者说我错了,两者的深刻不同令前者意义更为重大。最为珍贵的是纪录片所传递的不放弃,随着Netflix在全球的开播,将会有世界各地越来越多的民众关注此事,希望会出现拥有转机的第二季!

     短评

    网飞真是什么题材都摸。最后一集历任律师碰头讨论后续可能性的时候真是太飙泪。我们等着后续。

    3分钟前
    • Clar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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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or people lose. Poor people lose all the time." --- Steven Avery

    8分钟前
    • T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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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别看完oj、纽约灾星和这部,结论就是,先不提是否有罪,富人总比穷人更有机会逃离牢笼。这部的标题取得有意思:到底是官官相护制造了一个虚构的杀人犯,还是在十八年冤狱后,内心的冤屈将他变成了魔鬼。唯一不完美的还是此片对弱者的偏袒比重较多,不过依然感谢摄制组的十年记录。等待真相大白。

    9分钟前
    • 桔柿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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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的其实并非Avery是否是真凶——是的,我对此持一定的保留态度——而是渺小个体与偌大机器在体量上无法匹敌的差距,never stop questioning the system。

    12分钟前
    • 托尼·王大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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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骨悚然。从前只是从媒介的权力到权力的媒介,现在直接变成暴力的媒介,而这种暴力甚至延伸到司法机关。如果连司法都不能公正,和媒介一起把暴力、刻板成见、诱导询问、事前审判加在两个智商70的可怜人身上,那么这个国家还有什么值得信任?就像内容分析法中带着结论找材料。想起《十二怒汉》。

    13分钟前
    • 猫苦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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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版呼格案,真的让人心酸。司法公正道阻且长,这一点全世界都一样。

    15分钟前
    • 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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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看完!扣半星因为中间法庭录像过长拖了节奏,十集真的太费神。叙事方面远远不如《辛普森:美国制造》,但案件本身来说比辛普森这个传奇故事更能让个体/普通人感到洪荒的悲凉。一生冤牢,我来世界为何事…

    19分钟前
    • 差生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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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描述了一个一手遮天的邪恶警察系统捏死一个美国红脖子,两次,的故事。看完之后觉得再无程序正义,人间正道。还是自己做蝙蝠侠吧。

    21分钟前
    • 嘴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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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录片引领美国民众对于司法的公正性的质疑到达一个高峰,12月18日Netflix开播,人们开始再一次对剧中主人公的卷宗有了前所未有的兴趣,涉案人员电话号码被翻出,誓要让这些为非作歹的打着“保护人民”幌子的警察不能有一个安静的圣诞节,更讽刺的是Steven硬生生自学会了法律,等待一个公正机会的来临

    24分钟前
    •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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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片中你看不到有《十二公民》组成的陪审团,看不到《Lit to me》和《犯罪心理》中的神探,是不是《一级谋杀》我不知道,但被告居住地的居民都把被告的一家视为不安定因素是肯定的,一个想让政府赔款3600万(也就是大家的钱)的嫌疑人,关进牢里可以省了这笔钱,这让我想到了《狗镇》。

    25分钟前
    • 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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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边倒的叙事方法远不如Serial,胜在故事离奇,很多剪辑过于取巧,但考虑到一开始被所有电视台甚至包括HBO嫌弃,可以理解很多打破逻辑顺序是为了卖得好。叙事技能超强,十年跨度,复杂的人物关系和证据,能讲清楚就值得四星以上

    27分钟前
    •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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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一不同的是,提出疑问的权利。

    32分钟前
    • ke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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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最初看到新聞報導開始追蹤,到十年後最終成片發行,有兩年半的時間兩位導演都是一直住在Steven Avery家所在小鎮里的,鏡頭里那些漫天大雪的空鏡也是她們的日常。所以除了案件始末、訴訟流程的真實呈現,還能看到Avery一家的情感歷程和受訪者們的坦誠態度。即便如此,導演自己卻未過多介入故事本身。

    33分钟前
    • 脱氧核糖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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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的时候请不要有亲朋好友在身旁,以免你气愤过度伤及无辜。

    34分钟前
    • carrypot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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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情太过离奇震撼,看的几度悲愤。所以可以理解周围的美国人为什么都totally freak out了,他们或许能接受人性的黑不见底,但估计难以直面这种司法的一败涂地。

    38分钟前
    • 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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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世界上都可以名留千史的案子,曲折离奇到编剧都不敢这么写,背后折射出美国司法体制的病态及漏洞简直让人不寒而栗。。。

    41分钟前
    • 明天就现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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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版呼格案。只能说幸运的是,Steven还活着,还有两位英雄曾为他极力辩护,还有两个导演围着他拍了10年。重点在于,永远要质疑体制。

    45分钟前
    • Red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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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录片的态度是明确的,但并没有影响对案件的详尽和双面描述。它所提出的并不仅仅是一个人一个案件的独立问题,而是体制,是程序正确对调查和审判的关键意义。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好莱坞式剪辑手法的运用,一集留一个扣子,让人看得欲罢不能。这是一部了不起的电视纪录片,跟NPR的Serial系列可对照。

    50分钟前
    • 艾小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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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可怕的是看着所谓的执法者站在法庭上义正言辞的说谎,还自以为一副正义使者的嘴脸,简直太他妈丧心病狂了。第一次体会到纪录片的魅力:现实远比drama狗血,而可悲的是你知道完全不会像drama一样会起死回生。人性的恶意,体制的漏洞,媒体的煽风点火,就那么血淋淋摆在眼前让人战栗。哎。

    53分钟前
    • Soffee 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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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至少他们还有提出质疑的权利。不管Avery是否真的有罪,美国的司法体系绝对存在问题。没有<纽约灾星>好看的理由大概是男主的面目模糊,个性还没有他父母和律师鲜明。

    57分钟前
    • 颜落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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